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和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市公安局拟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陈**等18名同志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9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向宁德市公安局反映。
公示对象:陈**、徐**、吴**、何**、宋**、黄**、周**、陈**、林**、连**、刘**、王**、阮**、刘**、郑**、李**、巫**、李**。
公示电话:0593-2972197、0593-2972355。
来访来电时间:公示期正常工作时间。
联系单位:驻宁德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宁德市公安局政治部。
通讯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7号。
宁德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