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德市红十字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社会不良记录;遵守红十字七项基本原则、热心人道公益事业;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4.年龄45周岁以下;
5.服从领导和组织安排,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善于沟通,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学习和语言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稿写作能力;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行政文秘、社工经验、星级志愿者的优先考虑;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编外人员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主管部门认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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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编号 |
招聘岗位 |
学历 |
人数 |
专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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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办公室文职 |
大专及 以上学历 |
1 |
中国语言文学类、会计与审计、计算机、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优先。 |
具备从事办公室日常办公、新闻媒体运营、日常活动组织等的工作经验。 |
四、薪酬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每月3136元,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每月3920元,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薪酬由劳务派遣单位按月足额支付。
2.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为编外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3.编外人员可享有带薪休假、学习培训、工会福利等。
五、招聘程序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招聘的流程为:报名材料初审、组织考试、现场资格审核、体检与考察、公示与招用等程序。
2.报名时间为即时起至6月10日。
3.报名材料初审时间为6月11日至12日,初审结果将于6月15日至16日通知应聘人员。
4.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选。(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再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拟录用人选由宁德市红十字会统一组织前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执行,体检费用按规定由考生个人承担。考察主要审查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情况。参加体检前,拟录用人选应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体检当天携带该证明到指定地点集中。拟录用人选按规定进行体检和考察时,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该岗位考试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拟录用人选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即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1个月,经试用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拟录用人选按规定进行试用期考核时,若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该岗位考试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用工方式
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即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劳动者派遣到宁德市红十字会工作。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提交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报考者应将宁德市红十字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微信:18359359478。微信内容格式为:“姓名+报名岗位编号xx”,例如:“张某+报名岗位编号01”。
2.考试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退役军人、烈士的配偶和子女、英雄模范、被确定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有服务基层工作经验等人员(有以上情况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3.考试、体检、录用等信息均通过微信发送或电话确认,若未回复且电话联系不上将视为弃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和接听电话。
4.咨询电话:0593-2253850、18359359478
5.纪检监督电话:0593-2299039
人社监督电话:0593-2834115
6.未尽事宜,由宁德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