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漳平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女协警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条件
1.女性,年龄为35周岁以下;
02 报名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03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04 录用与薪酬待遇
根据报名人员基本情况、笔试、面试、心理测评及体检、政审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后确定拟聘人员,予以办理岗位相关聘用手续,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按漳平市人民法院有关制度规定管理,薪酬参照本院聘用人员薪资待遇。
05 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漳平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18日